世界环境日(World Environment Day)为每年的6月5日。是联合国鼓励全世界对环境的认识和行动的主要工具,也是联合国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自1973年以来每年举办一次。6月5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日。
节日由来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了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及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全体代表建议将大会开幕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同年10月,第27届联合国大会正式将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在这一天开展各种活动,以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
设立宗旨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并提出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同年10月,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接受了该建议。世界环境日(World Environment Day)旨在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是联合国系统和各国政府的主要媒介之一。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每年年初公布当年的世界环境日主题,并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发表环境状况的年度报告书。这一天,联合国系统和各国政府都会开展各项活动来宣传与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
地球是人类和其他物种的共同家园,但由于人类的乱砍滥伐、竭泽而渔等不良发展方式,物种灭绝的速度大大加快,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趋势正使生态系统滑向不可恢复的临界点。如果地球生态系统最终发生不可挽回的恶化,人类文明所赖以存在的相对稳定的环境条件将不复存在。因此,世界环境日的设立在于提醒全世界注意地球状况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